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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體過程和分析都寫完了
我個人大體感想就是,(在第一種可能下)
小同是可以慢慢成長的,但是我實在付不起這個代價
分手對他對我都是件好事
我並不適合他
他也不適合我
拿迷信一點的説法,我的命格是三奇嘉會格,女方有此命格不太好
也跟小同命格不合適
所以小同應該慶幸我們早點分手
甚至,我向來把朋友放在前面
平時可能看不出什麽,到關鍵時刻就容易成爲導火綫
作我們這行的,基本上就是吃青春飯
時間基本上都被工作佔去
談情説愛的時間遠較別人少得多
像我這樣找借口謝絕過別人很多次的人
別人縱然有心,也淡了
不過我並不爲此感到惋惜,這種事情畢竟看緣分
而且我的天性不適合太過濃烈的愛情
更適合淡淡的更爲持久的友情
愛情對我來説無法排遣孤獨感
總是患得患失
而友情卻能讓我心態平和
我和星天(他已婚)同樣感到孤獨
但我們並不同病相憐,黯然神傷,
而是同聲相應,相視而笑,莫逆於心,自在自得.
最後,所謂的三年之約,雖然已經分手
但畢竟是我提出來的分手我曾許下的曾諾
所以,對於這個承諾,我仍然會履行到那一天
就作爲自己未曾深思熟慮的代價吧
謝謝各位耐心的看完我的這個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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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瞻星辰,載歌幽人。
流水今日,明月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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