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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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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有法律經驗的大大幫忙,觀於學術界的黑暗面,這樣算不算毀謗罪?
小弟的學長,email了一封指控我的黑函給我的指導教授,
由於內容不實,說我研究所做的東西是抄襲他的東西,而且指名道姓說是我(xxx名字寫的一清二楚)
這一封信呢,我手上沒有,目前在我的指導教授手上,這已經成為了證據
我今天想把學長,系主任找出來,叫學長提出證據,若沒有就叫他向我道歉
我手邊有的資料就是證人,以及我的碩士論文,給他看看這叫做抄襲嗎?
其實是我學長耍陰的,因為同行相忌,他為了不讓我做贏他而發黑函攻擊我
若他不道歉,小事變大事,否則對簿公堂,大家法院見
大家覺得我應該直接上法院,還是私底下(在眾多老師及見證人面前)叫他道歉就好了
我只是想討依個公道而已,不希望被人污賴
而且我只是個快去當兵的學生,老實說也沒錢沒時間去跟人家打官司...
請有法律經驗的大大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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