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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roo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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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國台北市
文章: 1,744
引用:
作者wangks
我不是反對開罰單
只是要一個沒有經濟能力的學生付這個錢
實在是太過份了
6000塊, 有的人一餐就吃完了 (我只有吃過一千五的)
6000塊, 有可能是一家一個月的伙食費 (我家兩個人一個月吃掉五千多)
可以去上道路安全的課啊
重點不應該是在罰金收入
而是要讓受罰人知道他錯了

而且
一般人還可以拿駕照去壓罰單
無照駕駛根本只能拿錢出來

離題一下:
記得以前在高中時
有些學生已經拿到駕照了
可是校規就是規定
穿校服騎機車要記小過
交警看到也會告訴教官


是非不分...
沒有駕照騎車就是違規
跟他的身分經濟能力沒有關係...
__________________
類亞希子登場...可是沒有空間可放縮圖...好個爛雅虎奇摩...
Orz..Orz..Orz..Orz..Orz..Orz..Orz..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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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11-08, 07:34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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