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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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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學生為自己行為負責,小弟覺得很好啊~~~
只不過應該挑一個比較好的方式賺取金錢吧?

還有,警察執行勤務確實有偏頗...
像是專挑機車取締、埋伏學校附近之類的...
各重大汽車違規密集路口反而不見員警執勤....

俗話說:「會吵的孩子有糖吃。」
所以,不守法沒關係,只要會吵就可以躲避罰單?
舊 2005-11-08, 04:08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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