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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_e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2
我覺得應該只是少數吧.

而且如果為了繳罰單而緩交,恐怕****已經是種習慣了.

賺錢快速的方法.

奇怪的是警察執法,還挑軟的吃.

這個才更有爭議.
舊 2005-11-08, 04:05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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