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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獵犬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0
我們永遠都不知道誰才是真正對的那個人

每個人確實都保有他選擇的權利

如果已經在交往

又遇到另一個"更對的人" 心動了

想跟現在這個人分手了....

* 起碼 要先跟原來交往的這個人說清楚 (重點是這個, 忍不住自己打星星)

那你去找誰都無所謂

而原來那個人縱使會難過 也不會比被劈腿那樣難過吧...



如果你覺得腳踏兩條船是ok的

* 那也要能接受你成為別人的其中一條船的可能 (這樣才公平 對吧.....
 
舊 2005-11-04, 09:47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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