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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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觀念上而言
我也是認同結婚之前人人都是自由身
畢竟情人並不是你的 財產
換句話說她(他)並不是「你的」
只是「暫時」心在你這邊
正當的愛情應該是出於自由意志
忠誠度是建立在兩情相悅之上
所以用「搶」這個詞似乎不妥
換做是我
如果有人要來追我女友
只要他用的方法正當
追得走我也認了
雖然我或許會很傷心
但既然心都不在我這邊了
強留她下來也沒意義
所以女友在我不在身邊時跟其他男生約會
我也沒怪她
不過那是以前的事了
就像做生意一樣
你的客戶隨時有權利更換更好的品牌
你總不能怪競爭對手來搶你的客戶吧
當然用狡滑的手段就另當別論了
不過就現實面而言
我是不太會去做這種事的
因為有風險
不過還是幫樓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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