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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暴8次獲減刑 狼兄弟謝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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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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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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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惡蟲
我說了我不是老師咩,壞補班那個才是啦!
性侵害不是已成非告訴乃論,既然是公訴罪就無法和解
何況還有個強盜劫財的罪刑,強盜劫財一樣也是非告訴乃論
為何和解就能輕判.? 緩刑不是刑責在二年內又無前科才會緩刑
難道這又是法官自由心證
2005-11-03, 07:31 AM #
126
dragon-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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