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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39
嗯... 說是女性選擇也很有道理啦.
好吧, 讓女孩子選好了, 樓主, 加油吧, 後果自擔喔.

我有過一個(原本沒發覺)沒定下心來的女友, 後來也不用等到確認被追走了沒, 直接就分手.
並不是女人才有選擇權的.
舊 2005-11-03, 03:07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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