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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jen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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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Taiwan, R.O.C.
文章: 69
引用:
作者ElvisTu
+1
被強暴是非常痛苦的事
強暴者在我的觀念裡最好是處宮刑,使他不會再犯
但…
法官為何會輕判
不要再提別人家的女性同胞了
此案與一般案不同
假如那個受害者夠自愛
早就告他告到處宮刑了
還收和解金咧~~~

真是奇怪了,就算那女生不檢點又愛錢好了
這能掩蓋狼兄弟的犯罪事實嗎?
法官就可以因此而輕判嗎?
你能保證下次他們侵犯的不是良家婦女嗎?
真不知你一直把焦點放在那個女生身上是什麼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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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11-02, 09:54 P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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