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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460
引用:
作者逸雲
這輩子最痛恨這種人∼跟前天網咖的事一樣∼這些人因該去死∼不管那女子是不是特種行業∼強姦就是強姦∼沒有理由∼和社會病了∼如果這種事發生在網友身邊∼不知
那些開玩笑的網友∼是否還笑得出來∼年紀越大∼對年輕人的想法越來越想不透


這事情沒這麼複雜,
舉例來說,
如果我本來就在賣15吋LCD, 一台六千.
有人跑來跟我突然搶走九台, 那我當然氣爆了, 馬上報警, 巴不得這些人判死刑(搶刧也是死刑吧??)

但是壞人被抓到了, 說願意50萬跟我買這九台LCD, 希望我氣消一點,和他和解,
那我當然是樂壞了. 我會巴不得有人再來一次....

而恰巧有個客人, 本來也要買,
結果被歹徒一起抓去, 後來歹徒覺得多一台也沒用, 叫他也收下一台,
結果他被逼得收下一台, 後來居然也賠20萬....呵...

如果性行為對於當事人來說, 本來就是一種本身在銷售的商品,
那和LCD被偷有什麼不同??? LCD進貨還要成本哩....
 
舊 2005-11-02, 03:43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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