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53346
對方有男朋友你不見得要放棄,於法上對方沒結婚不算妨害家庭,
至於倫理道德上的破壞感情...你覺得對方有男朋友或女朋友,還表達愛慕、追求之意是錯誤的嗎?
如果真的被你追到了也不是破壞感情,只是對方感情不堅定罷了!
但這種情況有要注意的地方...也許很多版友會不認同這種說法,
但其實我以前也是覺得這是在破壞對方的感情,但之後和一位相識多年的女性友人聊過,
後來自己又想了想...就改觀了,你的女朋友或男朋友今對因為有第三者介入展開追求,
結果跟人跑了,是你的問題,還是你另一半的問題?今天她就算沒跟人跑,
以後就不會因為你或其他原因而分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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