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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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有男朋友你不見得要放棄,於法上對方沒結婚不算妨害家庭,至於倫理道德上的破壞感情...
你覺得對方有男朋友或女朋友,還表達愛慕、追求之意是錯誤的嗎?如果真的被你追到了也不是
破壞感情,只是對方感情不堅定罷了!但這種情況有要注意的地方...
也許很多版友會不認同這種說法,但其實我以前也是覺得這是在破壞對方的感情,但之後和一位
相識多年的女性友人聊過,後來自己又想了想...就改觀了,你的女朋友或男朋友今對因為有第三
者介入展開追求,結果跟人跑了,是你的問題,還是你另一半的問題?今天她就算沒跟人跑,以後
就不會因為你或其他原因而分手嗎?
densha:
想約就趕緊約吧!沒有什麼急不急,在慢就被人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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