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太離譜 8惡狼網咖性侵2國中女
瀏覽單個文章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
FD3STYPER
很烏托幫......一個理想但是困難!
我的建議是保留死刑!
小朋友喜歡長大是不是?! 成年改成16歲!!
這樣刑法不就可以完全應用囉!?
至於性犯罪, 個人建議是死刑.
就算成年改成十六歲,也不影響刑法。
因為刑法看的是責任能力,不是成不成年。
台灣成年是二十歲,不管哪部法律都一樣,不要被誤導了。
另外性犯罪的定義很廣,到底是指哪一種呢?
2005-11-01, 10:07 AM #
72
惡蟲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惡蟲
查詢惡蟲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惡蟲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