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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程度
中級具有使用簡單英語進行日常生活溝通的能力,相當於高中畢業程度。
※通過中級檢定者的英語能力
聽
說
讀
寫
能聽懂簡單英語對話及廣播。
能以簡單英語詢問及進行交談;能以簡單英語描述日常事物。
能利用字詞結構及上下文推測字詞意義或句子內容;能閱讀不同主題之文章。
能寫簡單的英語書信、故事、便條及心得感想等。
參考:
一般行政、業務、技術、銷售人員、護理人員、旅館/飯店接待人員、總機人員、警政人員、旅遊從業人員等,宜具備中級能力。
檢測對象
適合一般社會人士及國中(含)以上在校學生。
「全民英檢」各級測驗考生年齡雖無限制,但各級測驗皆有其設定之目標檢測對象,而「全民英檢」歷年施測結果亦顯示非本測驗目標檢測對象之國小(含)以下學童在各級測驗的通過比率偏低,因此家長為孩童報考各級測驗時,除語言能力外,孩童的認知發展與生活經驗亦須列入考量。
國小學童對初級英語檢測如有需求者,建議採用坊間其他專為國小學童辦理之英語檢定測驗。
測驗內容及成績計算
※測驗內容
初試:聽力及閱讀能力測驗
複試:口說及寫作能力測驗
初試 複試
測驗項目 聽力測驗 閱讀能力測驗 寫作能力測驗 口說能力測驗
總題數 45 40 2 13~14
作答時間/分鐘 約30 45 40 約15
測驗內容 看圖辨義
問答
簡短對話 詞彙和結構
段落填空
閱讀理解 中譯英
作文 朗讀短文
回答問題
看圖敘述
※成績計算及通過標準
聽力及閱讀能力測驗採電腦閱卷,以標準分數計分,滿分120分。為使歷次測驗的成績可以直接進行比較,考生成績將根據粗分(答對題數乘以每題分數)透過統計方式調整,以維持測驗成績的可比性。
寫作及口說能力測驗採人工閱卷,評分老師根據級分說明與評分原則進行評分,分為0~5級分,再轉換為百分制。各項成績通過標準如下:
初試 通過標準/滿分 複試 通過標準/滿分
聽力測驗
閱讀能力測驗 80/120分
80/120分 寫作能力測驗
口說能力測驗 80/100分
80/100分
凡應考且合乎規定者一律發給成績單。初試及複試各項測驗成績通過者,發給合格證書,本測驗成績紀錄自測驗日期起保存兩年,逾期申請恕不受理。
成績單及合格證書於考後成績公布日期起以掛號郵件陸續寄出並同時提供為期一週的網路及語音查分服務。成績資料視同個人資料,恕不受理以電話或其他方式查詢。
初試通過者,得參加該級數同梯次或接連下一梯次的複試,若同梯次複試一旦通過,即不得再報考下一梯次複試。如兩次複試未報考、或報考但未出席、或出席但未通過者須重新報考初試。
以中級為例,通過94年度2月19日辦理的第一次中級初試者,即可報名參加4月底5月初辦理的第一次及10月辦理的第二次中級複試,惟第一次複試一旦通過,即不可報考第二次中級複試。以此類推,通過8月6日辦理的第二次中級初試者,即可報名參加同年10月辦理的第二次及95年度的第一次中級複試。同樣地,一旦通過10月辦理的中級複試,即不可報名參加95年度辦理的複試。
已通過本英檢測驗某一級數並取得合格證書者,自複試測驗日期起一年內不得再報考同級數或較低級數之測驗。違反本規定報考者,其應試資格將被取消,且不退費。
以中高級為例,通過本年度7月辦理的第一次中高級複試者,自94年度7月測驗日起一年內不得再報考中高級、中級及初級測驗。
題型簡介
一、聽力測驗
本測驗分三部份,全為四選一之選擇題,每部份各15題,共45題,作答時間約30分鐘。
第一部份: 看圖辨義
本部份共15題,試題冊上有數幅圖畫,每一圖畫有1∼3個描述該圖之題目,每題請聽錄音機播出題目以及A、B、C、D四個英語敘述句之後,選出與所看到的圖畫最相符的答案,標示在答案紙上。每題只播出一遍。
第二部份: 問答
本部份共15題,每題請聽錄音機播出一英語問句或直述句之後,從試題冊上A、B、C、D四個回答或回應中,找出一個最適合的作答,標示在答案紙上。每題只播出一遍。
第三部份: 簡短對話
本部份共15題,每題請聽錄音機播出一段對話及一個相關的問題後,從試題冊上A、B、C、D四個備選答案中找出一個最適合的回答,標示在答案紙上。每段對話及問題只播出一遍。
二、閱讀能力測驗
本測驗分三部份,全為四選一之選擇題,共40題,作答時間45分鐘。
第一部份: 詞彙和結構
本部份共15題,每題有一個空格。從試題冊上提供的A、B、C、D 四個選項中選出最適合題意的字或詞,標示在答案紙上。
第二部份: 段落填空
本部份共10題,包括二個段落,每個段落各含5個空格。從試題冊上提供的A、B、C、D 四個選項中選出最適合題意的字或詞,標示在答案紙上。
第三部份: 閱讀理解
本部份共15題,包括數段短文,每段短文後有2~5個相關問題,試題冊上均提供A、B、C、D 四個選項,從四個選項中選出最適合者,標示在答案紙上。
三、寫作能力測驗
本測驗分中譯英及英文作文兩部分,測驗時間為40分鐘。
第一部份: 中譯英(40分)
請將試卷上提供的一段中文翻譯成通順、達意且前後連貫的英文。答案請寫在「寫作能力測驗答案紙」標示的位置上。採 整體式評分。
第二部份: 英文作文(60分)
請根據試卷上的提示完成約一百二十字(8至12個句子)的段落,答案請寫在「寫作能力測驗答案紙」標示的位置上。採 整體式評分,評分重點包括內容、組織、文法、用字遣詞、標點符號、大小寫。
分數說明
四、口說能力測驗
本測驗分三部份,全程以錄音方式進行,共約15分鐘。作答說明除了印在試題冊上,同時也經由耳機播出。作答說明一律以中文呈現。採 整體式評分,評分重點包括發音與語調、字彙與語法、可解度、切題度。
第一部份: 朗讀短文
請先利用1分鐘的時間閱讀2~3篇短文,然後在2分鐘內以正常的速度,清楚正確的朗讀試卷上所提供的短文。
第二部份: 回答問題
本部分共10題。題目已事先錄音,經由耳機播出,每題播出二次,不印在試卷上。第1至5題,每題回答時間15秒;第6至10題,每題回答時間30秒。每題播出後,請立即回答。回答時,不一定要用完整的句子,但請在作答時間內儘量的表達。
第三部份: 看圖敘述
試卷上有一張圖片及數個有關描述該圖片的問題,首先請利用30秒的時間看圖及問題。再於1分半鐘內完成作答。作答時,請直接回答,不需將題號及題目唸出。
分數說明
九十四年測驗日期
※測驗日期
級數 次別 初/複 測驗日
(週六、日)
報名期間
寄發准考證 寄發成績單 測驗費
中級 第一次 初試 94/2/19 93/12/9~12/15 94/1/28 94/3/9 初試 700元
複試 1100元
複試 94/4/30、5/1 94/3/9~3/18 94/4/15 94/6/17
第二次 初試 94/8/6 94/6/2~6/8 94/7/22 94/8/23
複試 94/10/15、16 94/8/23~9/2 94/9/30 94/12/2
註:一、 測驗日如遇颱風或不可抗力的天然災害將順延一週,或擇期再辦 。
二、 本測驗視各次報考人數及試場容額於一至數日內辦理。初試原則上安排於一個週末(週六、日)分上、下午場舉行完畢;初試通過者始得報名參加複試,如報考人數踴躍,複試將安排一至兩個連續週末(週六、日)舉行完畢,又本中心得視各地區考生人數及試場容額另做安排。
三、 非在當次測驗規定之報名期間內寄件者,歉難受理,一律退回。
※測驗地點 :
請報考者勾選志願考區,本中心將儘量依報考者的意願安排,若勾選之考區因故無法安排,則由本中心安排至鄰近考區,惟鄰近考區亦額滿時,將以退還報名件及測驗費處理;未選填者,將由本中心安排。每個考區有一至數個試場,為測驗公平性由電腦作隨機安排,恕無法依考生住家與試場遠近安排,亦無法受理指定測驗日期、場次及試場。請依准考證上所列印測驗地點前往應試。
初試 台北、新竹、台中、嘉義、台南、高雄、花蓮、宜蘭、雲林、桃園、彰化、
屏東、澎湖 註一、金門 註一、馬祖 註一、台東
複試 台北、新竹、台中、嘉義、台南、高雄、花蓮、宜蘭、雲林、桃園、彰化、
澎湖 註二、馬祖 註二、台東
註一: 僅限第一次中級初試。
註二: 僅限第一次中級複試。
註三: 離島考區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僅辦理年度第一次初級及中級測驗。測驗當週如遇天候或交通等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如期辦理,將順延至該年度第二次測驗舉行。
註四: 如報考人數踴躍,所填選之志願考區試場容額額滿時,將由本中心安排至鄰近考區應考,惟鄰近考區亦額滿時,將以退還報名件及測驗費處理。
註五: 桃園、新竹及彰化考區試場容額有限,若試場容額額滿時,選擇桃園及新竹考區者將改至台北考區,選擇彰化考區者將改至台中考區。
註六: 以上初複試測驗地點以准考證上所列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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