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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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程度
初級具有基礎英語能力,能理解和使用淺易日常用語,相當於國中畢業程度。
※通過初級檢定者的英語能力
聽
說
讀
寫
能聽懂簡易的英語句子、對話及故事。
能簡單地自我介紹並以簡易英語對答;能朗讀簡易文章。
能瞭解簡易英語對話、短文、故事及書信的內容;能看懂常用的標示。
能寫簡單的英語句子及段落。
參考:
一般行政助理、維修技術人員、百貨業、餐飲業、旅館業或觀光景點服務人員、計程車駕駛等,宜具備初級能力。
檢測對象
適合一般社會人士及國中(含)以上在校學生。
「全民英檢」各級測驗考生年齡雖無限制,但各級測驗皆有其設定之目標檢測對象,而「全民英檢」歷年施測結果亦顯示非本測驗目標檢測對象之國小(含)以下學童在各級測驗的通過比率偏低,因此家長為孩童報考各級測驗時,除語言能力外,孩童的認知發展與生活經驗亦須列入考量。
國小學童對初級英語檢測如有需求者,建議採用坊間其他專為國小學童辦理之英語檢定測驗。
測驗內容及成績計算
※測驗內容
初試:聽力、閱讀及寫作能力測驗
複試:口說能力測驗
初試 複試
測驗項目 聽力測驗 閱讀能力測驗 寫作能力測驗 口說能力測驗
總題數 30 35 16 18
作答時間/分鐘 約20 35 40 約10
測驗內容 看圖辨義
問答
簡短對話 詞彙和結構
段落填空
閱讀理解 單句寫作
段落寫作 複誦
朗讀句子與短文
回答問題
※成績計算及通過標準
聽力及閱讀能力測驗採電腦閱卷,以標準分數計分,滿分120分。為使歷次測驗的成績可以直接進行比較,考生成績將根據粗分(答對題數乘以每題分數)透過統計方式調整,以維持測驗成績的可比性。
寫作及口說能力測驗採人工閱卷,評分老師根據級分說明與評分原則進行評分,分為0~5級分,再轉換為百分制。各項成績通過標準如下:
初試 通過標準/滿分 複試 通過標準/滿分
聽力測驗
閱讀能力測驗
寫作能力測驗 80/120分
80/120分
70/100分 口說能力測驗 80/100分
凡應考且合乎規定者一律發給成績單。初試及複試各項測驗成績通過者,發給合格證書,本測驗成績紀錄自測驗日期起保存兩年,逾期申請恕不受理。
成績單及合格證書於考後成績公布日期起以掛號郵件陸續寄出並同時提供為期一週的網路及語音查分服務。成績資料視同個人資料,恕不受理以電話或其他方式查詢。
初試通過者,得參加該級數同梯次或接連下一梯次的複試,若同梯次複試一旦通過,即不得再報考下一梯次複試。如兩次複試未報考、或報考但未出席、或出席但未通過者須重新報考初試。
以初級為例,通過94年度1月8日辦理的第一次初級初試者,即可報名參加4月辦理的第一次及9月辦理的第二次初級複試,惟第一次複試一旦通過,即不可報考第二次初級複試。以此類推,通過6月25日辦理的第二次初級初試者,即可報名參加同年9月辦理的第二次及95年度的第一次初級複試。同樣地,一旦通過9月辦理的初級複試,即不可報名參加95年度辦理的複試。
已通過本英檢測驗某一級數並取得合格證書者,自複試測驗日期起一年內不得再報考同級數或較低級數之測驗。違反本規定報考者,其應試資格將被取消,且不退費。
以中高級為例,通過本年度7月辦理的第一次中高級複試者,自94年度7月測驗日起一年內不得再報考中高級、中級及初級測驗。
題型簡介
一、聽力測驗
本測驗分三個部份,全部都是單選題,共30題,作答時間約20分鐘。作答說明為中文,印在試題冊上並經由錄音機播出。
第一部份: 看圖辨義;共10題,每題請聽錄音機播出題目和三個英語句子之後,選出與所看到的圖畫最相符的答案。每題只播出一遍。
第二部份: 問答;共10題,每題請聽錄音機播出的英語句子,再從試題冊上三個回答中,選出一個最適合的答案。每題只播出一遍。
第三部份: 簡短對話;共10題,每題請聽錄音機播出一段對話和一個相關的問題後,再從試題冊上三個選項中,選出一個最適合的答案。每段對話和問題播出兩遍。
二、閱讀能力測驗
本測驗分三部份,全部都是單選題,共35題,作答時間35分鐘。
第一部份: 詞彙和結構;共15題,每個題目裡有一個空格。請從四個選項中選出一個最適合題意的字或詞作答。
第二部份: 段落填空;共10題,包括一至二個段落,每個段落各含四到十個空格。每格均有四個選項,請依照文意選出最適合的答案。
第三部份: 閱讀理解;共10題,包括三至六篇短文,每篇短文後面有一至三個相關問題。請由四個選項中選出最適合的答案。
三、寫作能力測驗
本測驗包括單句寫作及段落寫作兩部份,測驗時間為40分鐘。
第一部份: 單句寫作(50%);共15題,每題二分,分三種題型。第1~5題為句子改寫,第6~10題為句子合併,第11~15題為重組。
第1~5題: 句子改寫;試卷上有一英文單句(或簡短對話)和一個未完成的句子,請依照題目之提示,將原句改寫成指定型式。
第6~10題: 句子合併;請依題目指示,將下列兩個句子合併成一句。
第11~15題: 重組;請根據提示將所有重組單位重新排列成一個有意義的句子。
第二部份: 段落寫作(50%);請依照題目的要求,寫一篇約50字的段落。本部份採整體式評分(0~5級分),再轉換成百分制。評分要點包括重點表達的完整性、文法、用字、拼字、字母大小寫、標點符號。
分數說明
四、口說能力測驗
本測驗分三部份,以錄音方式進行,共約10分鐘。作答說明為中文,印在試題冊上並經由耳機播出。本測驗採整體式評分(0~5級分),再轉換成百分制。評分重點包括發音、語調、流利度(佔50%)與文法、字彙的正確性和適切性(佔50%)等兩大項。
第一部份: 複誦;共五題。題目不印在試卷上,經由耳機播出兩次,兩次之間約有一至二秒之間隔。聽完兩次後,請立刻跟著念一次。
第二部份: 朗讀句子與短文;共有五個句子及一篇短文。請先用一分鐘的時間閱讀試卷上的句子與短文,然後以正常的速度,在一分鐘內將句子和短文清楚正確的念出來。
第三部份: 回答問題;共七題。題目經由耳機播出,每題播出二次,不印在試卷上。聽到題目後,請馬上回答,每題回答時間15秒,請在作答時間內儘量表達。
分數說明
九十四年測驗日期
※測驗日期
級數 次別 初/複 測驗日
(週六、日)
報名期間
寄發准考證 寄發成績單 測驗費
初級 第一次 初試 94/1/8 93/10/28~11/3 93/12/24 94/2/17 初試 600元
複試 500元
複試 94/4/2、3 94/2/17~2/25 94/3/18 94/5/6
第二次 初試 94/6/25 94/4/14~4/20 94/6/10 94/7/29
複試 94/9/10、11 94/7/29~8/10 94/8/26 94/10/14
註:一、 測驗日如遇颱風或不可抗力的天然災害將順延一週,或擇期再辦 。
二、 本測驗視各次報考人數及試場容額於一至數日內辦理。初試原則上安排於一個週末(週六、日)分上、下午場舉行完畢;初試通過者始得報名參加複試,如報考人數踴躍,複試將安排一至兩個連續週末(週六、日)舉行完畢,又本中心得視各地區考生人數及試場容額另做安排。
三、 非在當次測驗規定之報名期間內寄件者,歉難受理,一律退回。
※測驗地點 :
請報考者勾選志願考區,本中心將儘量依報考者的意願安排,若勾選之考區因故無法安排,則由本中心安排至鄰近考區,惟鄰近考區亦額滿時,將以退還報名件及測驗費處理;未選填者,將由本中心安排。每個考區有一至數個試場,為測驗公平性由電腦作隨機安排,恕無法依考生住家與試場遠近安排,亦無法受理指定測驗日期、場次及試場。請依准考證上所列印測驗地點前往應試。
初試 台北、新竹、台中、嘉義、台南、高雄、花蓮、宜蘭、雲林、桃園、彰化、屏東、澎湖 註一、金門 註一、馬祖 註一、台東
複試 台北、新竹、台中、嘉義、台南、高雄、花蓮、宜蘭、雲林、桃園、彰化、澎湖 註二、馬祖 註二 、台東
註一: 僅限第一次初級初試。
註二: 僅限第一次初級複試。
註三: 離島考區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僅辦理年度第一次初級及中級測驗。測驗當週如遇天候或交通等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如期辦理,將順延至該年度第二次測驗舉行。
註四: 如報考人數踴躍,所填選之志願考區試場容額額滿時,將由本中心安排至鄰近考區應考,惟鄰近考區亦額滿時,將以退還報名件及測驗費處理。
註五: 桃園、新竹及彰化考區試場容額有限,若試場容額額滿時,選擇桃園及新竹考區者將改至台北考區,選擇彰化考區者將改至台中考區。
註六: 以上初複試測驗地點以准考證上所列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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