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跪著是意淫,站起來也是意淫。 參與討論 推薦
作者:議宣 於 2005-10-24 21:56:55.0 發表 來自: 發送短消息
秦檜跪著是意淫,站起來也是意淫。
http://forum.xinhuanet.com/detail.jsp?id=23639842
上海藝術家金鋒塑造了秦檜夫婦的雕塑站像,
並給作品起名為「跪了492年,我們想站起來歇歇了」。
<img src=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05-10/24/xinsrc_1421002241442529258702.jpg>
於是遭到了很多人的口誅筆伐。
我首先能理解作者金鋒的意圖本沒有太大的惡意。
作者不過是在用「行為藝術」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思想。
在作者眼裡,「秦檜」不過是一個符號,一個「罪大惡極」的符號。
——像秦檜這樣罪大惡極的人都享有基本權利,不用跪著,
難道普通人的權利還用說嗎?
這讓我想起了西方關於人權的一個典故。
也是一個罪大惡極的罪犯在法庭上的陳述也表達了類似的意思:
(可惜我找不到原始出處,記不清原話了)
當然,我絲毫沒有替作者金鋒開脫的意思。
因為我認為他找的這個符號——秦檜,並不恰當。
這很傷害中國大眾的感情,讓很多人不能理解。
換一個符號來表達這個意思也許更好。
同時,我也認為一些批評者,在沒有理解作者的前提下上綱上線,
也是不妥當的。
我相信作者真的沒有給秦檜「平反」的意思
相反,只有作者認為秦檜真的是罪大惡極的代表,
才能用這個符號來創作這個作品。
只不過,中國的大眾還不能理解這種「行為藝術」。
當然,這也不能全怪大眾的不理解,的確也有符號使用不當的問題。
但是,故意歪曲作者的符號,來批判「人權」也是不對的。
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中國很多人還不懂得「人權」的真意,
想讓罪大惡極的人也享有「人權」也只是幻想。
——秦檜「站起來」不過是一次意淫。
聯繫到最近薩達姆的律師被殺,也是同樣的道理。
薩達姆當然也是罪大惡極了。
但是在法庭上,不但不能「跪著」,還要有律師辯護。
可是就是有人不明白這一點,
而是認為替薩達姆辯護的律師,一定是「幫兇」、「助紂為虐」。
這種情況其實一點兒也不奇怪。
上個世紀80年代初期,中國剛剛恢復律師制度,很多人就不理解。
甚至認為律師就是替「壞人」說話。
甚至有人在法庭上質問律師——「你到底在為誰辯護?!」
在作者金鋒的創作中,
也許秦檜不過是一個「罪大惡極」的「壞人」的符號。
只不過這個符號選得是在是不恰當,
——他觸動了一段敏感的歷史、觸動了民族感情的神經。
結果大家都把注意力集中到了「符號」上,而失去了作品的本意。
這當然不能怪中國的大眾。
在他們的眼裡、心裡,秦檜永遠應該是這樣跪在端坐的岳飛面前的。
<img src=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05-10/24/xinsrc_2321002241444104301173.jpg>
並認秦檜的跪像已經是歷史的必要,而且已有數百年歷史了。
可是中國的大眾也忘了
——秦檜的「跪著」也不過是一種歷史的「幻象」。
在真實的歷史中,秦檜也不會給岳飛下跪,
只可能給皇帝下跪。
最終「審判」秦檜的不是岳飛,還是皇帝。
而真正害死岳飛的,到底是秦檜,還是皇帝?
今天的中國大眾,能用自己的理智想清楚嗎?
讓秦檜跪在岳飛面前的,不過是後世百姓快意恩仇的想像,
甚至是得到後世皇帝默許下,特意塑造的形象。
——大家想一想,跪在岳飛面前的,為什麼不是害死他的皇帝?
所以說,秦檜跪著,也不過是歷史上的意淫罷了。
秦檜跪著是意淫,站起來也是意淫
——什麼時候中國大眾才能不意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