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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碎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貧民窟
文章: 3,934
下次還去不去是你的自由,但東西被冒領能怪商家嗎
商家最大的瑕疵是監視器夠完善,但是他們並沒有在這點以外多餘的錯誤
店內的員工的卻有撿到你的數位相機,店內員工也善盡責任詢問數位相機的主人是誰
出問題的是你隔壁球道的消費者沒有道德,昧著良心領取非自己該有的物品
這該怪誰

這樣說好了,如果你改天又丟三忘四,又丟了東西在公眾場所,當你到服務檯去""報案""
恰巧服務薹真的有你遺失的物品,請問...........你願不願意被詢問證明該物品是不是屬於你
你又該怎樣去證明,就拿數位相機來說,機型能證明什麼 ,說說裡面拍過的照片是什麼吧
如果你說不出來那該怎辦 東西未必就是你的
我兩年前去歐洲玩時,在德國也將單眼相機放在飯店的餐廳裡面
德國的服務生要我證明的不止是相機的品牌型號,他們還要求裡面底片的廠牌跟感光度
很扯吧........我當時也覺的很扯,證明底片的感光度就要打開機子,那我照的幾張一定曝光
當我拿到相機時原先的氣消了,因為我發覺德國人求真的態度
在台灣能不能都這樣做,我想除了錢包以外很少有人能夠忍受相同的問題








ps:
就算有監視器也錄了影,你能看的出拿你相機的人嗎???
台灣絕大多數店面,監視器是監視員工用的,而且都拍的..........................很模糊
舊 2005-10-25, 05:49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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