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adoo
說真的 跟未滿18歲的 男女生 發生關係 都有罪的 而且是公訴罪
我們的國家到底有沒有法律 居然沒人偵辦
雖然說結婚 但是這也是和解的方法 不代表不應該起訴
台灣真的是毫無法律的國家

有啦............
不過都是用來對付小老百姓的
     
      
舊 2005-10-24, 03:00 PM #18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rea2004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