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lros
現在的義務教育把學生保護的太好了
就算你不想讀 不願讀
就算你平時素行不良
一樣可以拿到基本的學歷證書
問題是這樣的教育有用嗎?
|
看了您相關的發言我想我能夠了解您的意思,
的確沒必要強迫不想讀書的人到學校去,
這樣老師和學生都很痛苦,
尤其是遇到那種低能家長的時候
不過其他網友會反駁你的原因也很簡單,
因為他們是以現實上台灣的情形來討論。
說真的,如果教育制度沒辦法改變,
我也贊成體罰〈僅行為上偏差適用,不贊成因成績體罰學生〉,
但遺憾的是台灣的教育部早在好幾年前就已禁止體罰學生了,
因此現在的情形是不論如何都不能體罰學生,
所以老師已經沒有打學生的權力了。
所以說到底,贊成體罰〈僅行為上偏差適用,不贊成因成績體罰學生〉這
種說法一樣是打嘴炮而已,對改善現況毫無幫助。
如果純粹理想式、自由主義式來看這件事情,
我覺得根本解決之道是廢除國中甚至國小的
義務教育,
就讓不想上學或行為惡劣的學生直接離開那個學校,
因為不是義務教育,
所以學生及家長有會被退學的壓力,
而老師則掌握了決定其學業或操行成績的權力。
如此一來,
老師不必也沒有任何理由去體罰學生,
政府也不必強迫人民一定要受教育,
學生就讓他回歸父母吧!
讓他們家自己去決定要不要繼續找肯收留的學校讀書或發展其他興趣;
即使他決定不讀書也很好呀,
不識字並不犯法,人生也不見得會比較痛苦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