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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hsi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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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2
引用:
作者Elros
我是贊同對不適任的教師要有其退場機制
同樣的對不受教、不想接受教育的學生也要有其退學 或轉輔導機制

你想要受教育 我們可以教你
你想往其他技能方面發展 我們也可以培養你
你想早日就業 體會社會的險惡 我們也可以輔導你
如果你啥都不想 只會好逸惡勞作奸犯科 那很簡單 我們會用法律來治你
一切都是自己選擇 怨不得人
沒有人必須為的你未來負責
要好要壞全看你自己........


說得越來越健全, 不錯. 繼續啊.
原來你說的退場機制是給老師的, 嗯嗯, 那你開始的時候沒說清楚.
不受教是不想接受教育, 不是說不想接受指正的, 了解.
後面也說得很好, 那學到什麼程度才算一個界線可以各自選擇發展? 這個需要說明.
法律來治你, 對啊, 老師在學校也是依校規治學生的, 終於回應體罰事件了, 還是我的誤解?
一切都是自己選擇, 怨不得人, 可惜危害到別人的時候, 就會有人很怨恨了.
沒有人必須要位你的未來負責, 只需要為你的行為負責, 這就是執法者的工作, 維持社會校園的安定. 要好要壞看你自己, 但為壞社會, 就要有被處罰的心理準備.
舊 2005-10-23, 06:56 AM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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