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lros
我是贊同對不適任的教師要有其退場機制
同樣的對不受教、不想接受教育的學生也要有其退學 或轉輔導機制
你想要受教育 我們可以教你
你想往其他技能方面發展 我們也可以培養你
你想早日就業 體會社會的險惡 我們也可以輔導你
如果你啥都不想 只會好逸惡勞作奸犯科 那很簡單 我們會用法律來治你
一切都是自己選擇 怨不得人
沒有人必須為的你未來負責
要好要壞全看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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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越來越健全, 不錯. 繼續啊.
原來你說的退場機制是給老師的, 嗯嗯, 那你開始的時候沒說清楚.
不受教是不想接受教育, 不是說不想接受指正的, 了解.
後面也說得很好, 那學到什麼程度才算一個界線可以各自選擇發展? 這個需要說明.
法律來治你, 對啊, 老師在學校也是依校規治學生的, 終於回應體罰事件了, 還是我的誤解?
一切都是自己選擇, 怨不得人, 可惜危害到別人的時候, 就會有人很怨恨了.
沒有人必須要位你的未來負責, 只需要為你的行為負責, 這就是執法者的工作, 維持社會校園的安定. 要好要壞看你自己, 但為壞社會, 就要有被處罰的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