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dhsieh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2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拿鉛筆或針或立可白造成傷害... 直接報警。為什麼要讓老師『處罰』?老師是執法者嗎?
交代功課沒寫,學期成績不及格,直接當,明年在讀一年。壞小孩『只能』『想通』而變乖。


報警? 那老師的功能就是傳話筒而已, 實際上教完課的內容就沒事了, 學生不用管的, 有事報警就可以. 老師的確是執法者! 管理者沒有執法的權利, 那要怎麼管? 惡行怎麼能不處罰! 放任不管是大大所提出來的建議嗎?

交代功課沒寫, 成績不及格本來就要繼續教導. 我不懂為什麼要圈出只能, 想通來形容變乖. 不變乖, 那要變什麼? 壞? 交代的功課本來就要做完, 這是學生的義務與責任, 該做的都沒做好, 這本來就要管, 不然都不要負責任, 長大後還得了? 成績不及格... 學校教的東西沒有那麼難, 至少在國民義務教育的那幾年教得都是很基本的. 但如果是要求高成績, 還有拼升學, 那個是另一個問題, 包括了老師, 家長, 社會風氣.

一個不能執法的管理者, 有人會理嗎?
舊 2005-10-23, 04:29 AM #6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dhsieh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