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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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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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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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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級黑豬肉
拿鉛筆或針或立可白造成傷害... 直接報警。為什麼要讓老師『處罰』?老師是執法者嗎?
交代功課沒寫,學期成績不及格,直接當,明年在讀一年。壞小孩『只能』『想通』而變乖。

插個話,老師當然不是執法者,可是若發生這樣的事,有很多家長會怪罪老師沒有盡到監督的責任,讓自己的小孩被同學刺傷,而刺傷人的同學家長,可能會希望老師給自己的孩子機會,盡量從輕處理,所以老師也是很難為的...
舊 2005-10-23, 04:23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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