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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ii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55
法律還是要稍微看一下

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公布之刑法增修條文,修正"妨害性自主
罪"把強姦行為從告訴乃論修改為公訴罪。但為了不讓少年男女
偷嚐禁果,因法律的介入,而破壞雙方可能結成姻親的結局,
特別於第二百二十九條之一增定了"兩小無猜條款"
何謂兩小無猜條款??

未滿十八歲之人對未滿十六歲之男女性交者,除可以減輕或免
除其刑,仍屬於告訴乃論罪。亦即未滿十八歲之男友與女友為
****者,若女友的年齡未滿十六歲,男友可能遭女友之父母依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準強制****罪提出告訴;其中,若女友的
年齡未滿十四歲,其本刑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
是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男友的年
齡同樣未滿十六歲,該女友也可能面臨同樣的告訴,因為準強
制****罪保護的對像包含未滿十六歲的男女雙方而不僅限於女
生這方。
舊 2005-10-23, 12:27 A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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