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aptor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藍星
文章: 1,063
引用:
作者goodgun
哈 哈,台灣的男女平等,台灣的人權,都只是口號式,看來並沒真正的男女平等,人權平等。

女性的身体是她的,她有自主權,不是 "她男朋友的"物品,她要跟1 號男打砲是她的自主權,她要跟2號男打砲,也是她的自主權,別人無權置喙,她要同時交1、2 、3 、4、5、6、、、號男友,那是她的權利。

她沒義務"同時只能"交你一個男朋友,"只能"跟你打砲,若你認為她同時只能交你當男友,只能跟你打砲,不能跟別人打砲,拜託,你是那根蔥? 這只能曝露出你的醜陋,你一點都不會尊重女性,你一點都不會尊重別人的權利,你一點都不會尊重別人的自主權。

當然你可以不跟她當朋友,這是你的自主權,"她"是無法限制你的,當然也請"你"尊重她的自主權,悍衛別人的自主權就是在維護自已的自主權。



原來你的世界是那麼可憐呀
__________________
曾經有一份真誠的愛擺再我面前
而我沒有去珍惜
等到失去後才後悔莫及
人世間的悲痛莫過於此
如果上天能在給我重來一次的機會
我會對那個女孩說
我愛妳
如果非得在這愛加上一個期限
我希望是
一萬年
舊 2005-10-22, 10:31 AM #9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apto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