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lros
所以我才想說上面那種教學方式最適合台灣現在的環境阿
家長不想管又不準老師管太多 (基本上我是贊成適當的處罰 而這個處罰最好不要是體罰)
反正老師的功能已被這個社會廢除的了一大半
那還不如改成上面這樣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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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看法是!
如果是我的孩子 我自己一定會管
家長會我一定會到(討論處理小孩事情 ) 通電話也行
要打 只要合乎規則 合乎事前協議(上課吵鬧 帶頭生事 成績標準等)
老師不打 我也會打!
只要是我跟孩子事前的約定他沒做到 我自然有這個權力去處理
讓孩子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是我的觀念!
當然 只要能做到 事後也是會有獎勵
我們家都比較含蓄 大部分都是讓他指定地點出遊
讓他達成某些心願 或是讓父母依他的意願去協議某些事情
我想 當父母都沒有時間跟心力來管教孩子的時候
請不要把他生下來造成問題
因為不能確定這孩子會是偉人 可以獨立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