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omad
"現在申訴管道與制度這麼暢通"?
我知道現在申訴制度還是很差的
真正有用的還是蘋果
之前蘋果一直報
"學生因為被罰青蛙跳,造成橫紋肌溶解症,差點死亡"
"學生被老師打,全身淤青"
所以這些人拿雞毛當令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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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的報導你完全都相信嗎?
你要不要先看看這一篇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551120
引用:
作者nomad
"別說你這種人被打過度體罰會沒地方申訴"
別說不贏人就開始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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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人身攻擊了
真的被我說中了,看來可以去買樂透了
虧philips107s 兄還特地把我的問題放大
這樣也能裝作沒看見
幫你把連結抓出來,別再問我的問題是什麼??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53&postcount=38
小弟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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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支持體罰“,是“贊成適度體罰“
體罰不是必須的,但是卻可以適度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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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不只是對身體上的處罰(打,半蹲、青蛙跳之類的)而已,諸如罰寫,交報告之類的也可以訂定為體罰的一種
體罰不是必須的,也就是說不是犯了任何一點錯就可以任意處罰,好像很多人以為贊成體罰就是鼓勵老師打小孩,根本就不是這個意思,我想很多人都扭曲了體罰的意思
老師跟學生都一樣是人,老師有權利去適度的處罰學生,而什麼時機可處罰,以及該怎麼處罰則交由老師自由心證,給予老師適當的權利而不是訂下一些可笑的規範讓老師綁手綁腳的。
同時也須訂立教師的處罰條例(ex:不可做特殊如鴨子走的體能處罰),一經學生檢舉並查證屬實者則依條例處罰,而不適任老師則應評估是否能繼續留任教職
廣義的來說,體罰只是處罰的一種,而老師應該擁有處罰學生的權利
如果老師不能處罰學生的話,真不知道這樣的教育環境下會教出什麼樣的孩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