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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火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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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火星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無止盡的文件地獄~~
文章: 4,714
引用:
作者Gary1978
嗯~又要請法律達人出來解說了,這種情形應該只能判民法吧!
最後又還是變成賠錢了事了。

應該一開始還沒還相機的時候就控告「侵占」﹝不知道物品是
否可以控告侵占,我不是法律系的﹞比較有可能會關吧!


要告的話~~也得有相關舉證啊~~
例如當初借相機的收據~~多次催討的聯絡紀錄等等......
借東西不還當然算侵占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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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光臨瘋狂火星基地~~
自然進氣可變汽門單缸雙活塞人肉避震
舊 2005-10-21, 06:04 PM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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