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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28
我覺得
既然對方沒誠意
基本上還是以刑逼民
先以刑事逼對方出面
民事的再慢慢談






PS 車禍未必算過失


還有...
他如果是公司的司機
他的刑事責任會比一般人高

另外還可以找他公司求償


基本上先以刑事為主出發會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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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女友請進 找工作請進
舊 2005-10-21, 02:36 PM #4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班主任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