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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407
""這些自行改裝的車燈並未通過水平及垂直照射測試,公路總局無法確保行車安全性,監理單位僅能給予這些車輛「光型」註記,使警察攔檢時免於被依任意變更車體的處分""

這就表示 我只要去登記,以後我愛怎麼改就怎麼改,再也不怕被警察攔檢罰錢囉.....

登記 不檢查,這對行車安全有幫助??
對 想改裝 但是怕被罰的人 這反而是一大利多,而不是限制吧
舊 2005-10-17, 09:45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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