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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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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gdrs
他的算法很簡單,就是所得
父給子甲NT100萬, 給子乙NT100萬,在子報所得稅時都沒有超過免稅額一百萬,所以免稅

但是若父給子甲NT100萬、母給子甲NT100萬,報稅時所得200萬,但是免稅額只有一百萬, 多的那一百萬就要扣贈與稅

以前在大學通識課學的,有錯請指教



我是不是有記錯阿?

好像是父母要報稅吧?

所以父親一年一百萬 母親一年一百萬 兩者給出之金源不得有重複

所以父親不管是給甲或乙 加總額都不得超過一百萬吧?
舊 2005-10-15, 07:03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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