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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cra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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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85
今天看電視,看到新聞....彰縣/非法搜索光碟出租店 業者告警察.....
警察副分局長,竟然說一切合法....還說歡迎業者去告... 我記得營業場也需要搜索票呀! 可是就算最後業者告贏了...當初做這種事的警察好像也不會受處罰吧! 比較心寒的是執法者竟不懂法,然後踐踏人權後卻沒事...
nhdvd你認為合法嗎?
http://tw.news.yahoo.com/051010/195/2e7dv.html
【東森新聞報 記者林碧珠/員林報導】
在員林鎮莒光路開設限制級影音光碟出租店業者蔣瑞安,10日出面指控鹿港和二林兩個派出所,於今年8月間未出示搜索票,先後至店內非法搜索,查扣3、400片光碟,且未當場開立扣押物清單讓業者簽收存證,蔣瑞安說,他已經訴諸法律程序,控訴警方涉嫌瀆職。

蔣瑞安出示政府核發的營業執照和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許可證,強調店內陳列的限制級光碟片均合法,且遵照新聞局之規定分級銷售。

蔣瑞安指出,8月9日下午,5名自稱是鹿港警分局洪堀派出所便衣員警進入店裡,其中1名晃示證件,未出示搜索票即搜索,帶走3百多片光碟,卻未當場列明細及拍照備檔,還強行關閉店內燈光,帶走黃姓店員,整個過程店內裝設的監視錄影器清楚拍攝下來。

被員警強行帶走的黃某留置派出所臨時居留所一晚,第二天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裁定5千元交保。

他為此一狀控告鹿港警方涉嫌瀆職、違反逮捕程序及侵犯人權。

未料,8月25日上午,4名自稱二林警分局萬興派出所員警,仍未出示搜索票,也未按規定當場登錄就查扣80多片光碟,也將店員帶走。

員警還跟他嗆聲,為何要告鹿港警方?同時威脅他配合把監視錄影畫面洗掉,否則會沒收更多光碟片。

他再以警方違反逮捕程序強行帶走店員等由控告二林警方涉嫌瀆職。

遭指控的鹿港警分局副分局長謝德義則指出,洪堀派出所員警的程序並無不法,因為業者的店面屬公開場所,警方要搜索查察公然陳列物品,不一定要有搜索票,且警方也一定要有查扣清單才能將案子移送地檢署,既然檢方都已受理了,就一定有開具查扣物品清單。
二林警分局也強調,執法過程合情合理,且當天承辦該案的員警也有做好現場檢查紀錄表和查扣清單,業者控告警方是他們的權利,警方靜候司法調查。
舊 2005-10-11, 03:35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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