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我知道這樣做很不對,不過請大家幫個忙吧
瀏覽單個文章
oodi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TW
文章: 982
引用:
作者
jeanny
問題是,未取得版權擁有者同意而公開於報告場合播放歌曲,這個行為本身是侵權的,雖然有"學術報告"需要之外衣提供保護,但行為本身是侵權的(合法之侵權).....用侵權的方式來指控別人侵權,這樣似乎不是合邏輯的方法.....
謝謝指正
不知在合理範圍內引用是否仍構成侵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著作權法
法條:第五十二條
內容: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範理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2005-10-10, 01:26 PM #
10
oodin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oodin
查詢oodin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oodin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