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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雲林抓狗去賣給香肉店的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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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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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09
原來 台灣也是一堆人渣
乾脆開放吃人好了
什麼都吃 連狗也吃
那乾脆連人也吃一吃 毫無人性的混蛋
2001年一月二號正式立法禁吃狗肉(動物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二項修正草案),條文明訂,貓狗等寵物不得為肉用、皮毛等經濟用途而宰殺,吃狗肉的、賣狗肉的、剝狗皮的、屠宰狗的,凡涉及「非法屠狗」,都將課以二千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罰鍰,並且得連續課罰。
搞清楚好麻
狗貓肉不能吃
混帳東西(指哪些吃狗肉的人渣)
2005-10-09, 11:2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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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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