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p256515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55
引用:
作者stalin
我把他丟在網拍上,被別人提醒

『基於學校補助一萬元整, 我們必須尊重校方的決定. 因此本次的 eBOOK 必須刻購買者的姓名方可補助, 這是校方為避免同學轉賣的手段. 至於無線網路功能, 也要求本公司 R&D 修改 Driver , 必須在學校登錄才 可 enable』

然後學校網頁上昨天無這句,今天看卻多了

『[禁止有補助資格同學將Notebook,轉賣他人從事商業行為,如經查證屬實學校得取消補助資格。』

沒辦法只撤下,想賺點差額也這麼困難

事後證明這只是某小白來亂的!!!根本沒有刻名子跟鎖網卡這種事情啦!!!
另外,那種買來賣的人實在有夠討厭 ><
舊 2005-10-09, 07:56 AM #5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p25651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