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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256
引用:
作者wahaha1118
現在那些人連 66元/1HR ,都沒辦法拿了,就算是汚錢好了,還會留塊肉給人吃,你看那些政府高官,會留渣給你們吃嗎?真是一堆沒大腦的人在這討論。

您的意思是--
如果某人污錢尚留塊肉給我們吃,我們要感念他,不能計較他污錢的事?
還是--
只打擊大惡不打擊小惡。
這種理論真是太受教了。
警察強盜都抓不完,幹嘛去抓小偷?還有時間去取締違規,真是胡來。
 
舊 2005-10-09, 12:57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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