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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不對啊...
身為服務人員,應該不管利潤多少都不能得罪客戶啊...=_=
就算是奧客...也不能當場發飆...Orz
要飆也該先辭職再飆...
服務人員代表的不是謹謹幾百塊的利潤,而是公司的商譽耶.
除非該產品在業界真的有不可取代性...我不認為任何廠商請的服務人員會准許跟客戶發飆的.
2005-10-05, 01:51 AM #
35
ar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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