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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u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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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引用:
作者AudiTT
-__-''
不想筆戰, 但我覺得樓主犯了台灣多數男生會犯的錯!
分就分了~ 請找其他事情轉移注意力, 不要去"騷擾"前女友
好聚好散~ 還威脅?!? 太那過分了吧~ 煩~

不過樓主現在還能Post文~ 表示已經改邪歸正了! 值得嘉獎!



+1
分了就分了 , 別吃回頭草 !
     
      
舊 2005-10-04, 10:32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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