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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dday
1.外勞適用勞基法
全世界也只有台灣是這樣做的...
所以外勞也有工作時數限制...(加班也是有加班費的...)
只是這是法令規範,雇主會配合嗎...
恩...
我不知道...
PS.適用法律沒有選擇性適用,也就是說,沒有那種只是用勞基法中某一條,其他不適用的情形
2.外勞是外國人,非本國人,所以入台工作將有所限制
也就是說,今天讓外勞進入台灣打工是為了照顧院生...
就不能做其他事...
其實這是外國人在台工作之規定...
適用於外勞...
所以...
你們董事長這樣是對的...
不然外勞被抓到從事兩份工作...
以後你們單位將會面臨申請外勞門檻更高...甚至無法申請...
參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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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勞的確有加班費,且例假日也要休息,另外...工作期滿一年有七天的年假可使用,雇主若未依規定使其僱庸放假,依法也是要給付相當比例的加班費!! 若未依規定,勞委會是會罰款的.
2.外勞的確不能兼差的,被抓到聘請非法勞工的公司會被罰款,再者未被抓到 於情可先警告,再者遣送回國,還是要看公司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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