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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cubi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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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cubir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咕咕鳥住在咕咕鐘裡面
文章: 1
引用:
作者someway
同理可證
未告知他人情況下拿完錢再歸還
應該也不算不法取得??
因為我有急用...事後又歸還...
是醬的道理嗎?


不行...你要加利息.....
 
舊 2005-10-01, 09:04 A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ucubir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