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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3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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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12
  我覺得這算是個很.....的案件吧?狀況如果真的是急用的話,判輕量刑是很合理的,而且如果雙方達成共識、庭外和解,那法官應該怎麼辦?


  情理法要怎麼平衡是種智慧,在沒有完全了解案情的狀況下,我願意尊重專業。





ps台灣記者斷章取義瞎起鬨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多想想,不要隨便就被人牽著鼻子走。
舊 2005-10-01, 07:08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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