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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sur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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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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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不必急著離職吧, 拒簽競業禁止合約沒有一定要走路, 因為你本來就沒有義務簽. 你就等著看公司打算如何處理, 如果就因為這點要你離職, 至少跟牠要點資遣費. 待了一年起碼有一個月薪水的資遣費, 不給就找勞工局處理吧, 只要你沒啥過錯, 一定要得到.
還有是那家公司, 可以說出來嗎? 大家來抵制牠, 一起替你出點氣.
舊 2005-09-30, 11:25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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