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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nyb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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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5
引用:
作者tdnj
既然不是店家,就不要上來PO以免讓人誤會,畢竟他們店長都有表示歉意了,
另外,我都是把情況直接PO上去,不分好壞,沒所謂傷害不傷害,真金不怕火煉,老字號有時也須打強心劑。

小弟是分店的店家
希望樓主真是以公正的立場PO當時的情況
讓世人自行判定公道
但樓主用 濫店介紹 這個標題是否過於偏頗
 
舊 2005-09-30, 05:33 A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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