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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kychiron
我阿媽有一塊3分半的農地要給我(我是她孫子)
該塊地公告現值約三百八十幾萬
一個星期前已經去地方法院公證(公證費用5000元)
公證內容是說她同意把該塊土地給我
接下來代書要把那塊地的地契拿去辦理變更到我的名下
但那位代書說全部辦好要二萬多
與她一開始跟我們說的七、八千塊差距甚大
請教專業人士一些問題
1.過程中我需要付的費用有那些?
2.是否可請該位代書詳列費用明細?
3.代書賺的合理費用(不包含要給政府的)大約是多少?
4.代書說農地證明送審一個月只有兩次(10號和25號),是真的嗎?
5.若到時因故無法辦成功,代書費要付嗎?
感謝各位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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