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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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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169
「法律」上的疑問

請問在法院公証結婚完,忘了在法定時間內30天(超過會被罰錢),到所屬的戶政事戶所辦結婚登記,這樣的婚姻在法津上是有效的嗎?或事後超過一年才想到去登記,這樣結婚是否有效力。
     
      
舊 2005-09-27, 07:18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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