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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bu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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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1
引用:
作者憨人
自己說的話自己看,如果我有冒犯到你
還是我的發言,到了你認定的白目到極點?
請你引言,我願意道歉


不想為難你啦!
不過你一口咬定交流一定要靠照片
這一點實在令人難以理解
難道沒有其他方式嗎?你到底有沒有想過?
還有, 你並不需要道歉.
這種論壇是網友彼此交換資訊而已.
舊 2005-09-27, 01:38 A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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