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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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jfrank
不過駕照被扣押期間,
你是無照駕駛,
開車在路上若被抓到要罰 9000 元,
你不一定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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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罰款,還會被吊銷駕照.
好像要一年後才能重新去考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21 條 汽車駕駛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
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扣留其車輛牌照:
汽車駕駛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
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扣留其車輛牌照:
一 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者。
二 持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者。
三 持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聯結車、大客車或大貨車者。
四 持大貨車駕駛執照,駕駛大客車、聯結車或持大客車駕駛執照,駕駛
聯結車者。
五 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者。
六 使用註銷之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者。
七 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車者。
八 持學習駕駛證,而無領有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在旁指導,在駕駛學習場
外學習駕車者。
九 持學習駕駛證,在駕駛學習場外未經許可之學習駕駛道路或規定時間
駕車者。
一○ 未領有駕駛執照,以教導他人學習駕車為業者。
一一 未依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駕車者。
第一項第十一款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由交通部定之。
未滿十八歲之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經再通知無正當理由仍不參加
者,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
第一項第五款、第六款之駕駛執照,均應扣繳之;第七款並吊銷其駕駛執
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