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無特設標誌時,同向三車道以上機車應兩段式左轉。
其實只要弄清楚機車的路權只有兩個車道,其他的問題都只是加以應變而已。
不過現在的號誌基本上根本不管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與道路交通號誌設置辦法,所以很多地方都亂搞...
像是臺中�**晹野~側專用左轉車道咧~~~
而臺北市也有那種明明兩車道的單行道也要兩段式左轉的...
因此,根本沒有所謂的規則存在,要看設置者與執法者爽不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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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ason523
只有號示燈是顯示 "←" 才可以直接左轉
如果只顯示綠燈的話,請遵守兩段式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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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左轉專用號誌燈時,不見得都能左轉;同理,只有紅路燈號誌時不見得都不能左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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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建
那汽車也來個兩段式左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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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小弟曾在臺北市街頭看過愚蠢的汽車駕駛,錯過了路口變換車道,又不願意下個路口迴轉,居然就直接開到機車待轉格上待轉...
汽車有很糟糕的駕駛,機車也有很糟糕的駕駛,小弟認為這是人的問題,就算換****通工具駕駛也不見得會改善。
另外,除了偶爾超速(60 km./ hr.)...
開啟方向燈表示變換車道、依規定行駛車道、依燈號左右轉...小弟都能遵守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