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大家來找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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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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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8
引用:
作者Ming
改了 ???

罕見的判決,殺人竟然不用坐牢,只要每個月賠償死者家屬一萬元,檢方現在要繼續上訴十七歲的盧姓少年,因為不滿情敵在線上遊戲嗆聲,帶著朋友到網咖尋仇,以尖刀刺死了被害者,不過法官以盧少年有悔意,也願意補償死者家屬,於是約定由盧姓男子代盡孝道,每個月付一萬元給死者父親,由於殺人罪,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盧姓少年未滿十八歲被判了兩年十個月,律師表示,如果少年沒有依規定付錢,還是得入獄服刑


沒改到
真的有記者嗎 出來大家認識一下嘛~別害羞喔
舊 2005-09-23, 12:49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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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1228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