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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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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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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bermas
今天早上跟我朋友去光華,結果朋友騎在前面,被警察攔下來,因為他騎人行道。
我是在一個拐角後面騎上來,所以沒看到,但我還不知道朋友是怎樣了,走過去看看,才知道是因為騎上人行道。
警察就說,你跟他是朋友吧,你也有...我並未回答。
警察要我拿駕行照出來,我不肯拿,他說,要帶我回警局,我就有點毛了,我說,你有證據嗎?
他說,動態違規,反正你要不要拿,隨你,進警局,我先開一張3000的不知道什麼東東,然後你再到法院呀,看法官聽誰的。
我知道我違規,但是警察那種態度令人很討厭,語帶威脅,打電話到他們分局找單子上面的長官,又被打槍,說,我們給你督察室的電話或是交通裁決的電話。
繳了罰單,但實在不想要讓這種所謂的人民保母再度恐嚇小老百姓,請問一下要怎樣才有效果?


你自己也知道違規了,就好好配合警察,警察或許真的有問題,但你自己呢?
自己先做好再去要求別人吧。
     
      
舊 2005-09-18, 03:56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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